手递手报纸记者了解到,近日我省下发《全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从8月开始到12月底,将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哈尔滨市所辖哈西、群力、松北新区等房价上涨较快区域为重点地区,同时在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黑河市、绥化市、农垦总局开展专项整治。
据介绍,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如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重点整治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如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手递手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宣传、公安、司法、工商、物价、银监、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合查处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发挥部门合力。要落实住建部门房屋交易职能,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全面实行房屋交易合同(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制度,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变更管理。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推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对诚实守信企业进行激励,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联合有关部门通过限制市场准入等方式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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